在我国,商事法律制度的建立得益于改革开放,特别是得益于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2年,邓小平同志的南方讲话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问题。之后,党的十四大作出了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策,并载入了宪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商法在我国扎根、发展的土壤,商事法律部门由此快速发展起来。进入二十一世纪,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加快,国内和国际市场拓展的广度和深度,都已经超过了历史上以往任何时期。商业的飞速发展,为商法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中国商事法律制度的完善成为众目之焦点。

  和民事法律相比,商事法律因其与市场经济天然的密切联系而更富有变动性,更强调适应市场经济运作的发展。而快速发展变化着的商事交易实践,使成文商法不能完全适应,从而造成商法在法律适用上的矛盾明显大于其他法律部门。譬如,在公司法和证券法等领域,虽然立法已尽可能完善,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除了部分既有制度仍不成熟外,更有一些法律空白使得不少商事交易活动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而人民法院又不能以法无明文规定为由来拒绝受理这类案件。此时,商法理论和司法实务的结合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商法理论为法官的创造性司法提供理论支持,使之能在商事审判中借助更灵活的法律适用方法,解决商事交易实践活动中产生的纠纷;另一方面,法官关于商事交易的司法实践和经验,可以升华为学术理性,提炼为新的商法理论,促进商法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版的《经营合同案例精选》一书即体现了司法实务和商法理论相结合的有益尝试。本书以经营合同案例为切入点,是基于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10月30日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中设置的一项名为“经营合同纠纷”的案由大类。根据该案由的释解,经营合同是指与个人投资经营或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各种合同的总称。其实,在商法理论上,经营合同是一个相当模糊的概念,甚至可以说没有人为之真正下过定义,缺少相关的学说。但是在司法实务中,该名词出现的频率却相当高,它涵盖了经济体制改革中所出现的各种经营形式,包括诸如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联营等传统意义上的经营行为,也包括了随着当前愈发活跃的社会经济活动,市场上不断涌现的各类新型经营形式,例如特许经营等。经营合同的多样性,充分体现了以合同为基础的市场交易模式的多样性,在商事活动中,商人站在营业和商业利益立场上,会不断创造新的经营合同形式。由此可以发现,多样的合同种类、非典型化的法律关系性质,使得经营合同纠纷不同于通常意义上具有高度概括性的案由类别,在看到此类案由时,不仅不能“读之可蠡测管窥,窥一斑而知全豹”,反而需要深入案情抓住核心争议点才能对症下药。

  考虑到目前我国在经营合同纠纷领域的著述不多,而现实中的大量经营活动又亟需正确有效的引导,本书作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案论法系列丛书之一,针对性地精选了该院及其下属部分辖区法院自2000年以来受理的相关典型经营合同案例,介绍案件情况及审判结果,并从法学理论角度予以置评。通过集中第一手的实案材料,提炼、整合经营合同纠纷的相关学说和理论。在我看来,本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时代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领域两大显著变化是从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从单一国有经济转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具体而言,三十年来,出现了诸多富有中国特色、深刻改革开放烙印的新生事物,从最初的个体工商户、国有企业个人承包、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联营,到其后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个人合伙企业,直至近年来兴起的就业劳动组织、特许经营等。与这些新型经营形式相关的案例在本书中都有收录,这些案例从司法的视角,折射出了改革开放伟大时代的重大变化。2、实践性。本书中收录的诸多案例所涉及的经营形式,源于我国改革开放中出台的多项经济政策。由于相关政策过于原则,又缺少可以直接引用的法律法规,相关纠纷一旦处理不慎还可能影响经济发展,甚至引发社会矛盾,因此在审理这类案件时,需要法官充分把握政策内涵、密切联系经济形势,果断运用司法智慧,裁断是非。3、补缺性。本书中所收录的案例都是从数千件与经营合同相关的案件中精心选取的,由于该类案件过于繁杂,不成体系,故以往学术界和实务界对其研究不多,即使有研究的也仅选取了其中的部分类案,如特许经营、联营等,而很少有将经营合同归于一类加以系统分析的。以经营合同纠纷案例为名将联营、承包、合伙等相关案件集中汇编成案例选出版,本书尚属首次,填补了相关案例研析的空白,很有价值,值得一读。

  要撰写缺少系统性学理支撑的经营合同纠纷一类案例的著述,自是存在较大困难,但是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通过丰富的实践材料,辅之以对法理的缜密逻辑思维,从而将分散的理论融入具体实践,促使该书的最终成型。正所谓“竹杖芒鞋轻胜马”,比起富有高深理论的著作,浅显易懂而便于实际操作的实务书在现实工作中也许更有特殊的作用。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保树
200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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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出版集团
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世纪出版集团发行中心发行
2008年12月第1版 
2008年12月第1次印刷
书号:ISBN 978-7-208-08265-6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08)第1854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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