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在进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和谐社会必定是法治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婚姻为基础的家庭作为社会最基本的细胞,它的美满和谐同社会稳定、国运昌盛密切相连。由此可见,作为调整婚姻家庭关系基本准则的婚姻家庭法律必然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承担起至关重要的角色。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婚姻法是适用全体公民的普通法,它调整婚姻家庭主体之间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它涉及家家户户、男女老少的切身利益。因此,它是一部重要的民事法律。我国1950年《婚姻法》以及1980年《婚姻法》为依法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保护公民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弘扬家庭美德,建设精神文明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推进、经济社会的变革、思想文化的活跃,当前婚姻家庭领域也出现了许多新变化和新问题。与此相应,人民法院审理的婚姻家庭案件,也呈现出案件数量不断攀升、案件类型不断更新、案件处理难度不断增加的新特点。为了使法律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2001年,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婚姻法做了重大修改。其后,最高人民法院也相应出台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和(二)。另外,为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我国还先后制定了《继承法》、《收养法》等法律。这些法律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对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合法、及时、妥善地解决婚姻家庭纠纷,保护婚姻家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文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徒法不足以自行。良好的法治不仅依赖于适时的立法,更有赖于法的实施、执行、遵守等诸方面。而无论哪一方面,司法裁判者在其中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他们作为法律最直接的践行者,通过将自己在司法实践中所获得的信息、体会、感受、经验传递给立法者、法学研究者和社会公众,为法律的完善提供建议,为法律的普及提供途径,为增强法治意识提供鲜活的示范。

  正是基于上述目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将近年来所审理的婚姻家庭典型案件进行了汇总和筛选,撰写了相应的评析,汇编成书。此书内容涵盖了婚姻的缔结、夫妻关系、离婚、离婚后各类纠纷、赡养、抚养、收养、分家析产、继承等婚姻家庭领域的各类问题。所有案例的选择都紧扣司法实践的时代脉搏,既重视婚姻家庭法律的传统内容,又关注近年来司法实践中涌现出的新类型问题;所有的评析都从法律和事实的层面展开,切中肯綮,要言不烦。此外,作者还充分注意到了读者群体的接受能力,在介绍法律原理时尽可能使用平实易懂的语言,同时又不失严谨准确,最大限度地照顾到了受众的阅读感受。可以说,每一个生动的案例和精要的评析都融汇了人民法官的法律思维和公正追求,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

  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婚姻家庭法律的点滴进步,都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安宁,关系到我国社会稳定、和谐的健康发展。法律的进步需要从实践中汲取营养,并再服务于实践,才具有现实的意义。因此,这样一本案例精选的出版,对于丰富婚姻家庭法律的理论和实践资源,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而对于广大读者来说,本书的普法作用同样显著。所有这些就是我乐于向大家推荐本书的原因。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
马原
200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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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出版集团
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世纪出版集团发行中心发行
2006年1月第1版 
2006年1月第1次印刷
书号:ISBN 7-208-05997-7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05)第1483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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