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 二中新闻 | 工作动态 | 图片信息 | 媒体点击 | 回首页
 
 


 
 

  1. 审理辖区内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案件。
  2. 依法办理指定管辖事项;与有关中级法院协调两地法院间管辖争议、执行争议的事项或请示市高级人民法院。
  3. 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4. 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5. 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 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7. 承办应由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事项。

 

本网站版权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所有 | Copyright © 2005 ShanghaiNo.2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