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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一定要公平
公正司法解民忧
拼搏奉献写华章
群众冷暖记心间
一片冰心在玉壶
用智慧和心血谱写精彩
天平在心
铭记责任
奉献是金
攀登如歌
守望清正
调解解开千千结
点点滴滴显真情
仗剑执法谱新篇
爱,撑起一片晴空
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忠诚
春风化雨暖人心
深深情义法庭外

法官一定要公平


  在二中院,我们寻访了一群优秀的人民法官,他们活跃在审判第一线,孜孜以求,建功立业,谱写了一曲曲司法为民的感人之歌。他们也许不尽完美,却那么熟悉,让人亲近,易于学习;他们没有华丽的语言,但平凡中见精神,朴实中显真情。他们为万紫千红的法苑春色增添了绚丽的色彩。

  他们是法官群体的优秀代表。他们用智慧、正义和对人民群众的挚爱,诠释了共产党员和优秀法官的深刻内涵,折射出二中院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

  法官一定要公平

  她,一个普普通通的女性,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没有气壮山河的话语;

  她,犹如一棵小草,朴实无华;

  为了群众的利益,她殚精竭虑、不畏艰难;为了法律的尊严,她两袖清风、傲骨如磐;为了彰显法官形象,她服务社会、真诚奉献。

  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市“三八红旗手”,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市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女法官”。这纷至沓来的荣誉,是对袁月全的褒奖。

  荣誉固然令人钦羡,然而,在这辉煌的光环后面,蕴涵着袁月全几多智慧与艰辛。

  悉心化解棘手案

  这是一起扑朔迷离的液化气供气纠纷案件。

  崇明某农场工会和某公司签订了石油液化气供销合同,约定由公司为农场2000户职工供应生活用液化气,并明确了供货价格、奖励条款等事项。一年后农场工会和公司又签订了取消奖励条款、提高价格的补充协议。部分用户对此难以接受,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案经过一审、申诉、指令再审、再审一审判决、上诉等诸多环节,距争议初起之时已过了三年。这三年,因诉讼中的彼此对抗,当事人双方情绪越发激烈,矛盾日益尖锐。用户们推选出来的代表先后多次写信给市委、市府信访办,多次到市人大常委会集访,并在二审过程中声称其合理要求若得不到法院支持,将联合更多的用户采取进一步行动。而公司方则以价格上涨系市场供应关系所致,且有政府部门价格标准为由,不愿做出让步。

  袁月全法官负责处理这起异常棘手的案件。她很快理清了纠缠多年的法律关系,认为此时依法作出判决虽非难事,然而刚性的判决能否化解当事人双方的积怨?能否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讼不致影响社会的稳定?袁月全经过反复思考和权衡,决定再做调解的努力。

  一大早,她与书记员乘船来到崇明,先召集上诉方用户,实地了解情况,耐心听取他们激愤的陈述,继而又赶至被上诉方公司听取意见,随后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座谈,让他们敞开心扉,畅所欲言。整整一天,袁月全始终在聆听,一直在劝解。她以案释法推心置腹,指出在市场价格大幅上升的情况下,用户们要求按原协议供气显失情理;同时又指出公司在经营资质条件上的瑕疵和签订补充协议过程中的违规情况。她从有利于生活、生产的原则出发,提出继续保持双方供需关系,依照市场平均价供气的调解方案,得到了双方的一致认可,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对袁月全合法、合理、合情的调解充满敬佩之情,用户们更是激动无比:“袁法官,三年了,我们一直想讨个说法,今天,您让我们看到了什么是公道,什么是新时期的法官!”用户们还将公司自愿补偿给他们的3000元差价费捐给了希望工程。

  一起原本有可能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的棘手纠纷,在袁月全的调解下得以顺利化解。人们从中看到她的拳拳为民情,更看到她强烈的法官责任心。

  2004年11月,当事人孙某等人寄来一封感谢信,情真意切。

  信中说:“袁月全法官在处理案件时,循循善诱,不厌其烦,使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法院的勤政高效。二中院法官给我们留下了美好而温馨的回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2004年初,当事人芮某以赡养纠纷为由,将孙某等五个子女告上法庭。一审判决孙某等每月承担150元的赡养费。对此,孙某等人感到不解和委屈,遂提起上诉。他们几个子女中,或早年奔赴新疆,人过中年才回沪定居,目前仅以每月600余元的低薪艰难度日;或虽有一份工作,却疾病缠身,每月求医问药所需不菲;或下岗待业在家,为维持生计四处奔波。

  袁月全接手这起上诉案后,从了解案情的来龙去脉着手,先与孙某等人接触,掌握案情,之后,又与一审法院联系,了解庭审情况及判决依据。孙某兄妹共五人,意见不一,各有主张,要想达成一致,可谓难上加难,袁月全不怕难,不怕烦,一次次通电话,一次次做工作,苦口婆心,不辞辛劳。她把法律与人情巧妙结合起来,既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又实事求是考虑孙某兄妹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更从维护家庭团结和睦出发,积极开展调解。最后,双方被袁月全的精神感动,心悦诚服地达成和解协议,孙某兄妹每人每月承担50元,有效地定纷止争。

  孙某等人由衷感谢和佩服袁法官的敬业精神和调解艺术,除当面向她表示谢意之外,想送一面“公正无私,执法为民”的锦旗给袁月全以略表他们的心意,但被袁法官婉言谢绝了。袁月全坦诚地向他们谈了自己的想法,第一,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是她应尽的职责;第二,院里有规定,不能收受案件当事人的谢礼,希望他们能理解;第三,希望孙某等人把送锦旗的钱节省下来,以实际行动维护家庭的和睦和温馨。

  简单的话语,朴素的情怀,令孙某等人感动不已。

  袁月全常对合议庭的同志说,“老百姓上法庭也许一辈子就这一回,我们法官一定要公平。”

  清官善断家务事

   民事案件尤其是婚姻家庭案件,在很多人眼中是不起眼的小案子。然而,袁月全却觉得,把这些“小”案子办好了,心里特别舒坦。其实,真正要把这样的案子办好并非易事。因为,一方面事关切身利益,当事人矛盾激烈;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类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日趋复杂。袁月全站在司法为民的高度,灵活运用调解技巧,把话说到当事人心坎上,耐心引导双方妥善处理关系,真情关爱每一位当事人,做到情理与法理之下当事人双方心悦诚服。

  袁月全曾审理了一起变更抚养权的上诉案件。男女双方离婚时判决女儿由男方抚养,不料判决生效3个月后,女方以男方把孩子送到外地,生活条件不如上海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权,一审判决支持女方诉请,男方提出上诉。

  在审理过程中,男方告诉袁月全,孩子9个月时女方离开了他们,他因工作忙,曾不得不把孩子送到湖北老家由爷爷奶奶照顾。因此离婚之前,孩子在湖北老家待过。

  袁月全想观察一下孩子和父母的关系,便把那个尚未成年的小女孩叫到休息室。“我是你妈妈,”母亲说,结果小孩子无动于衷,头也不回。袁月全心里有了底。她劝说女方:你不可能要求男方不工作而一心带小孩,况且,小孩即使在湖北也能得到很好的抚养。男方也表示,小孩子再长大一点后就回到上海入托。于是,袁月全作出了判决:孩子由男方抚养。

  此案判决后,女方提出申诉,且四处告状。经袁月全多次向她晓之以理,她终于意识到自己其实并没有真正为孩子着想,解开了思想疙瘩,表示愿撤回申诉。之后,女方写来感谢信,信中说,“袁法官在结案之后还做了那么多工作,帮助我把思想扭过来,她是一位为当事人着想的好法官。”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可袁月全硬是把剪不断,理还乱的家务事断了个明白。

  王某与范某经人介绍恋爱结婚,先后生下女儿萍萍和儿子铭铭。不久,双方感情渐渐出现裂痕,另一个“她”──李某,介入了王某的生活。王某还与李某生下了女儿。一日,范某在与王某争吵中拿起木棍朝王某头上打去,不慎竟将他左眼打瞎。一怒之下,王某将妻子告上法庭,范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自此,王某留下一双儿女,离开了范某。

  几年后,王某提起离婚诉讼。一审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儿子铭铭判归男方抚养,女儿萍萍则判归女方抚养。范某不服,向二中院提出上诉,要求儿子铭铭也归自己抚养。其理由是:第一,铭铭始终与自己生活在一起,而王某长期以来从不过问;第二,王某已与他人育有一女,他能一视同仁吗?第三,铭铭本人也表示不愿跟父亲一起生活。而王某也坚持要求儿子由他抚养。

  二审中,对于儿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争执激烈,互不让步。袁月全明白:无论是哪方要求抚养儿子,于情于理都不过分。经过反复思量,她形成了一个大胆的设想:抚育权与具体的抚育义务能否分离?对此,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经过细致的思考和论证,袁月全的思路越来越清晰:首先,萍萍的抚养权属于女方,铭铭的抚养权属于男方,在此前提下,两个孩子的日常生活由女方具体负责照顾和料理,这样既无悖于法,也更符合本案的情理。经合议庭商议,袁月全决定采取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经过悉心开导,王某与范某最终签下了调解协议:儿子铭铭由王某抚育,女儿萍萍由范某抚育,铭铭与萍萍的日常生活由范某照顾和料理,王某自当月起每月支付范某铭铭的抚养费人民币500元,至铭铭18周岁止。

  一件件普通的案子,一份份满意的答卷。袁月全不仅用法理,而且运用智慧和情理守护着法律神圣的天平。

  独到的“袁月全工作法”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关系日趋复杂,在传统的民事纠纷以外,各种复杂的新型纠纷层出不穷,给民事案件的审理带来新的难度,对法官的业务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袁月全凭着强烈的职业追求,潜心学习,刻苦钻研,吸纳新的法律知识及其相关知识,使自己的审判业务水平日益精湛。复杂疑难案件经她梳理便有条有理,情绪激烈的当事人经她疏导亦能化干戈为玉帛。

  工作中袁月全养成了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不管是她承办还是合议庭其他同志承办,不论案件大小,案情难易,从庭前准备、庭审、制作法律文书,她都一丝不苟,确保案件质量。

  “每天早晨开门进办公室,袁月全就已在那里了”──每一位在民庭工作过的同志都知道,袁月全常常是很早来上班,很晚离开办公室。她的双休日很难保证休息,往往是周五同志们看到袁月全办公桌上的卷宗是厚厚的一大堆,到周一来上班就变薄了,就知道周六、周日她又来加班了。点点滴滴显风范,在袁月全合议庭工作过的同志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袁月全不愧是当事人的好法官、同志们的好大姐。

  袁月全还结合自己的审判实践,总结出民事审判工作要注意一个抓住,即抓住争议焦点和争议原因;两个找到,即找到争议双方在诉讼中的共同点,找到把双方统一到共同利益上来的有效途径;三个公开,即证据公开、法律规定公开和法官审案思路公开;调解时要注意四个方面,即营造调解氛围,把握调解时机,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调解原则,因人而异、因案而异地调解的工作方式,被誉为“袁月全工作法”,袁月全藉此成功办结了许多疑难案件。此外,袁月全撰写了各类颇具质量的调研文章,对婚姻家庭审判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了深层次的探讨,见诸于本市和全国的法律报刊,其中《家庭暴力的认定和应注意的问题》获得了华东政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中心举办的专题论文评比一等奖。

一枝一叶总关情

   公平正义是法官不可或缺的素质,但悲悯之心、爱民情怀,却是一个优秀法官的人格基础。这决定了袁月全常年如一日地援助弱者,关爱百姓。

  先天弱视的残疾人陈某离婚后,女儿小陈随母亲一起生活,陈某每月给付小陈80元抚育费。不久,小陈母亲因下岗而收入锐减,小陈又正处于初中升高中急用钱的当口,无奈之下,小陈便提起诉讼,要求父亲增加抚育费。一审法院判决陈某每月支付150元。按法律规定,这个金额委实够低了,但对陈某来说仍然难以负担。袁月全想,维持原判是依法裁断的结果,但上诉人生活困难却是不争的事实,这个棘手的问题是不能仅用判决来解决的。袁月全和合议庭同志商议后,伸出了援助之手,共同承担陈某女儿另外70元的生活费。陈某获悉了法官的善举后,不无感慨地说:“我与袁法官从不相识,她却要资助我和我的女儿,我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我回家后把法官热心助人的事告诉我母亲及兄妹,他们都十分感激,说我碰到了好人。”

  陈某的案子结束后,袁月全依然牵挂此事。她总觉得自己所要尽的责任还不止这些。为了使陈某摆脱困境,袁月全先到他居住的居委会了解情况,细心咨询各种可能的途径,努力为陈某争取权利。后来听说市政府新近有一个文件,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协保人员给予生活上的关心和帮助,她就走访陈某原来的工作单位,看看陈某能否纳入这个补助范围。冒着酷暑,袁月全还陪同陈某到医院对他的眼睛进行全面检查,以鉴定眼睛残疾的程度,“眼睛好了,他就可以去工作去劳动,他生活好一点,他的女儿也好一点,不然他的女儿迟早还是会起诉的。如果能为他做一点好事,那么会让他方便一点,我心里也会有个安慰。”不久,陈某高兴地给袁月全打来电话,说有关部门经过鉴定认定他已经丧失劳动能力,这样可以提前退休领养老金了。他衷心地感谢袁月全和合议庭的同志给他的帮助。

  此外,袁月全多年来资助一名患有白血病孩子的事迹,经媒体广泛宣传后,已传为佳话。如今,她仍不间断地以自己的关爱温暖着这个孩子的人生之旅,帮助她走出生活的困境。

  袁月全说:“人民法官在依法裁决的同时,有责任与生活中确有困难的普通百姓分担艰难。”

用廉洁诠释忠诚

   走上审判工作岗位,袁月全就坚持从小事抓起,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清正廉洁,纤尘不染。十多年来,她多次回绝了当事人的吃请,婉拒了当事人以各种名目送来的形形色色的礼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对审判事业的忠诚。公生明,廉生威,与袁月全打交道的人都能感受到她的浩然正气。熟知她后,一些当事人和律师再也不敢送钱送物。

  对此,她的理由非常简单:“审判权是人民给的,我们决不能违背自己的职责和良知。”

  铁肩担道义,真情为人民,这就是袁月全。她以自己的热血丹心,塑造着新时代女法官的高尚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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