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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一定要公平
公正司法解民忧
拼搏奉献写华章
群众冷暖记心间
一片冰心在玉壶
用智慧和心血谱写精彩
天平在心
铭记责任
奉献是金
攀登如歌
守望清正
调解解开千千结
点点滴滴显真情
仗剑执法谱新篇
爱,撑起一片晴空
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忠诚
春风化雨暖人心
深深情义法庭外
点点滴滴显真情


  司法为民的本质是通过公正断案,体现全心为民的精神。

  在公正执法的同时,二中院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服务理念,实施多项便民措施,热情伸出司法援助之手,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于细微处体现人民法院爱民护民的真挚情怀,使司法为民的宗旨可知、可感、可见。

  <一>

  立案是诉讼的第一环节。立案接待场所是法院面向人民群众的第一窗口。二中院认真体察当事人打官司的难处与不便,深入倾听各界群众的呼声与意愿,为人民群众营建便捷舒适的诉讼环境。

  立案接待大厅宽敞明亮。这里设置了残疾人士通行的无障碍通道,安放了休息座椅以及饮水机、一次性水杯、放大镜等物品,为需要使用的群众提供方便。立案大厅及公众诉讼区设置了触摸式电脑,涵盖了二中院互联网上的所有信息,群众可查询法院机构设置、案件开庭排期信息及监督投诉途径等事项。每一细节无不体现出人民法院的人文关怀。

  2003年7月1日,二中院正式推行执行案件上网公告制度,先后将600余起案件中资信不良的债务单位在院互联网站上予以公告,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鼓励知情者举报财产线索,运用社会力量遏制逃废债务的行为。网上公告栏目开通三个月内点击数已逾2万次。

  二中院在立案大厅摆放了“法院简介”和各类案件的“诉讼指南”供社会公众取阅;正式立案受理后即向当事人发放“举证须知”和“民事诉讼告知书”,将诉讼中应当知悉和注意的事项向当事人介绍,更直观、更有效地做好诉讼指导。

  2003年9月,二中院在立案接待处首次播放自创的诉讼指导电视片《走进法院》,让那些不知道如何打官司的当事人了解诉讼程序和应注意的事项。视听室里安放了大屏幕电视投影设备和软椅。每个工作日从上午9时到下午4时,每逢整点都会播放电视指导片,主要介绍二中院受理案件的范围、类型、当事人起诉时应当具备的条件、整个诉讼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有关常识。此外,还将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和“执行风险”以及如何避免这些风险进行了细致说明。在《走进法院》电视片播放间隙,视听室里还连续播放二中院已经审结的一些大案、要案的电视专题片,受到群众的欢迎。

  二中院实行每个工作日不设午休时间“全天候”接待来访公众,严格实施“接待窗口礼貌用语规定”。优美的环境、优质的服务,让当事人感到舒适和温暖。这里事事为当事人着想,时时是热情服务,处处暖意融融。

  <二>

  让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是人民法院的庄严承诺。

  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十余类困难人员可以申请司法救助。为了切实体现司法救助的精神,二中院在进行司法救助的过程中,除了准予残疾人员、失业或下岗人员这些按照规定应该获得救助的人员诉讼费用缓交、免交外,还将司法救助之手伸向了一些特殊的困难当事人,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本市无业人员智某在一起交通事故后留下了永久的伤残,智某的丈夫是个残疾人,儿子还在读书,经济条件十分困难。为了向肇事方索取赔偿,智某将官司打到了二中院。但1800元的诉讼费用却让她十分犯愁。二中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作出了准许智某缓交诉讼费的决定,使这场对于智某来说至关重要的官司能得以审理。

  正在监狱服刑的周某因为离婚诉讼不服一审判决,向二中院提起了上诉,却无力交纳上诉费用,虽然周某这样的情况并不属于现行规定救助的对象,但考虑到周某没有收入,法院还是批准其缓交了上诉费用。南京的一家特困国企到二中院打官司,鉴于这家单位连职工工资都难以发放的实际情况,法院准许其缓交诉讼费用。在以后的审理中,法院还对一审判决依法进行了改判,使这家特困国企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像这样的情况,在二中院还有很多。

  本着“有充分理由证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接受司法救助”的精神,仅2004年,二中院对145起案件实施司法救助,涉及诉讼费金额74 . 6万余元。

  <三>

  洞察民情,知晓民意,积极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排忧解难,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应有之义。

  下面这些质朴的来信,反映了人民法官与普通百姓心相印、意相连、情相通的真挚情意。

  二中院领导:

  我怀着十分感激的心情,向你们倾诉我久久以来的心事,感谢你院袁秀珍法官,也感谢你们培养出了这样的好法官。

  我是一个高位截瘫的残疾妇女,丈夫也是一个残疾人。我在25岁那年遭遇了飞来横祸,二十多年来,不仅要忍受瘫痪所带来的肉体上和精神上的伤痛,还丧失了正常的生活和就业的权利,为此我曾数次产生过绝望的念头。由于我的人身伤害是发生在20多年前,案情比较复杂,为此在两年多申诉中,我们一家生活在阴影的笼罩下。但自从袁秀珍法官接受了我的申诉案后,第一次来我家进行调查访问时,她就象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不仅耐心认真地听我诉说,并真诚地开导我,帮助我摆脱绝望的阴影,而且在看到我家的实际困难时,数次伸出援助之手,奉献爱心。袁法官用她的真心和爱心深深地打动了我那本已绝望的心灵,使我对法律的公平、公正有了新的认识。袁法官不仅对弱势群体帮助扶持,而且多方奔走,反复协调,花了许许多多的精力,甚至还找了我所在地区的民政部门,请他们在可能的情况下,多关心一下我们这个双残家庭。为此,在整个调解的过程中,我只有一个信念,相信二中院的法官会公正处理好的。在袁法官的帮助下,我与企业之间的争议已得到了解决。通过此次诉讼调解,我深深体会到,袁秀珍法官不愧是党培养教育出来的人民法官,她对人民群众特别是那些弱者,倾注了大量的关爱,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挽救了一个可能破碎的家庭。我们全家铭记二中院袁法官对我们一家的关爱,不仅要坚强地面对各种困难,还要力所能及地为社会做有益的事情,以报答社会对我们的关爱之情。

  二中院领导:

  那天,我接到通知到贵院了解案情,11时15分,周华、娄正涛同志准时接待了我,两位同志态度和蔼,不厌其烦地询问有关案情,耐心地解释有关法律问题。接待结束后,周华法官搀扶我走下楼梯,尤其令我感动的是,周法官把我送到大门外马路上,喊住一辆出租车,预付了车资。我已是八十多岁的人,一生也没有碰到过这样平易近人、亲如家人的好法官。车子开动后,我不禁热泪盈眶,我感谢贵院培养出周华这样的好法官。

  点点滴滴显真情。法官们就是这样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在审判工作岗位上书公平,献爱心,诠释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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