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优秀的单位必定有自己独特的主体文化,从这个角度观之,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建院以来的历史,就是着力锻造先进法院文化的历史。二中院的院风,作为我们引以为荣的法院文化,可以概括为“正义、严谨、务实、关怀”八个字。
建院十五年以来,我院与时俱进,“政治建院、人才兴院、科技强院、从严治院”和“法官职业化、办案精品化、诉讼便民化、管理科学化、调研系列化、办公信息化”,形成了以“八字院风”、“四院六化”方针、积极创建“一流法院”为内核的法院文化,全面提升了队伍素质,促进了审判工作。
2009年,我院被授予“上海市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0年,我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首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2010年,我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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