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主要职责

  1. 1、审理辖区内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案件。
  2. 2、依法办理指定管辖事项;与有关中级法院协调两地法院间管辖争议、执行争议的事项或请示市高级人民法院。
  3. 3、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4.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5. 5、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 6、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7. 7、承办应由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