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被执行人,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故权利人已向法院申请执行.现法院向你发出限制高消费令,责令你必须遵守如下规定:不得乘坐飞机、使用高档通讯工具、在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房产及租赁写字楼办公;不得出外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不得对外投资(包括开办公司、购买股票债券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他均属被执行财产范畴。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希望社会各界予以协助监督,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本令的行为,请即向法院举报。
序号 案号 债务人 住址 债务标的(人民币)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