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2009年度上海市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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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院被中共上海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授予“2009年度上海市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7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的意见和要求,以全面提高干警综合素质为重点,以培养专家型法官为目标,着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做法: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创建工作合力。成立以王信芳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以政治部主任冯雷昌为组长工作指导小组,形成各部门主要领导为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政治协理员具体抓的创建工作机制,同时制定《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规划》,为扎实开展创建工作提供组织基础和制度保障。2、加强设施建设,优化干警学习环境。坚持把创建学习型机关与法院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加强学习设施建设,不断营造学习氛围。去年建成的“法院文化长廊”,全面展现我院建院14年来的发展历程,成为激励干警励志学习的“助推器”。3、拓宽学习渠道,搭建多样化学习平台。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各项教育的落实,不断强化干警的“三个至上”意识;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构建覆盖全院干警的岗位分类培训体系,有力提升法官的职业素养和司法能力。4、立足法院特点,致力创新学习机制。先后制定《2009-2013人才发展规划》、《关于青年法官导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法官学者论坛”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向更高层次发展。我院“青年法官导师制”被市级机关工委、市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评为“上海市学习型机关优秀项目”。5、强化成果转化,提升创建工作实效。坚持以学习促审判强队伍,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近年来,我院相继出版了16本,包括800余篇典型案例、近600万字的《判案论法》系列丛书,全面展示了学习型机关建设成果;我院先后获得全国“扫黄打非”办案有功集体、“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上海政法系统化解信访矛盾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有12个集体、40余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