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二中院推出“网络立案受理”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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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赶到法院,家住江苏南通的顾先生3日通过网络顺利收到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他起诉的美术作品侵权案的受理通知书、送达回证等法律文书,幸运地成为了全国首例通过互联网完成立案全过程的当事人。这也标志着上海市二中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创了案件起诉、审判、申请执行全过程网络全覆盖之先河。

所谓“网上立案受理”是指当事人通过法院互联网站“网上立案”栏目提交申请立案有关的文书和材料,立案法官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后即予立案受理。

记者了解到,上海市二中院“网上立案”受理的案件多以法律关系简单、证据单一的普通民事、民商事和知识产权诉讼为主。凡符合网上立案条件的案件,法院将实行网上即时立案,即由立案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直接办理立案手续。

2006年4月,上海市二中院开通了“网上立案审查”系统,当事人通过法院互联网“网上立案审查”栏目提交相关诉讼文书和材料,立案法官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审查,避免当事人因材料不全多次往返,但立案受理仍需当事人前来法院办理。

上海市二中院院长王信芳表示:作为“网上立案审查”的进一步突破,“网上立案受理”完成了网络技术对法院立案整个流程的全覆盖,是进一步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降低诉讼成本、提高立案效率推出的又一项司法创新举措,也是破解目前法院“案多人少”这一难题的尝试。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盛勇强表示,“网上立案受理”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一旦试点成功,将在上海所有法院推广。

 

 

摘自:2009年3月4日《新华每日电讯》

作者: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