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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纠纷一揽子化解

上海二中院年前审结、执结5000万涉民生案

记者 李欢 通讯员 翟珺

本报讯 春节前夕,因迟迟讨要不到工程款,拿不到工资的众多农民工居住在工地临时房屋内拒绝撤离。急于拿钱返乡的工人情绪激动,矛盾一触即发。为了妥善化解这起纠纷,上海市二中院及时开辟绿色通道,高效审结、执结该起建设工程案,最终赶在过年前将首批5000万元工程款发放到位。

孙某是青浦区某工程的实际施工人,某文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分别是工程的发包人和总承包人,该工程已于20159月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根据合同,工程价格暂定1.85亿元。竣工后,双方对实际工程量存在争议。经孙某测算,实际工程款约为2.98亿元,而文体公司仅支付了1.76亿元。多次催讨未果,孙某便向二中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陈家旭了解到,由于未及时取得工程款,孙某拖欠巨额农民工工资及供应商材料款。部分农民工拒绝撤离,一直居住在工程施工现场未拆除的临时房屋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此外,下游材料供应商也在向孙某催讨钱款。

案子关系着众多农民工工资问题。合议庭在做庭审准备的同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调解计划。为此,承办法官陈家旭通过电话及面谈多次组织调解,终于在今年112日促使双方就工程总价款初步达成一致。最终于118日下午,涉案三方就本案主要问题基本达成一致。滞留现场的农民工也完成撤离,涉案工程顺利完成交接。

原则问题虽已解决,但孙某迫切希望在节前拿到工程款。于是合议庭成员迅速组织双方于18日再做商谈。经反复磋商,直至当晚近8点,终于促成双方就本案所有问题达成一致,签署了调解协议。

根据调解协议,孙某需先申请解除对文体公司银行账户的查封,文体公司在解封当日由法院扣划5000万元用以支付第一笔工程款。此时,距春节放假仅有不到一周的时间,为确保涉案的农民工工资在节前得以发放,二中院执行局开辟绿色通道,对本案优先办理、优先执行。最终,赶在过年前两天,将这笔5000万元的执行款悉数执行到账,并发放给孙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