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首次“在线调解”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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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我院诉调对接中心进行了一场特殊的调解,调解员坐在电脑前,和原告代理人以及远在国外的被告代理人通过“面对面”沟通,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是我院首次应用上海高院“在线调解”系统成功化解纠纷。当天在线调解的是一起标的额近七千万元的一审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本市某金融公司诉北京某旅行社等五被告返还欠款6979万余元,案子起诉到我院后,我院根据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判断出这起商事纠纷具有较高的调解可能性。今年7月12日,我院与全国首家专业商事调解机构——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签订《关于建立商事纠纷调解合作机制的协议》,合作开展商事纠纷诉前调解。在研判案情和充分征询原告以及各被告的意愿之后,我院诉调对接中心将案件委派给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主持调解。由于被告的代理人身在国外,短期内无法回沪参与调解,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我院充分运用了“在线调解”这一新技术,利用互联网协调了各方当事人的时间,确保这场调解在网上顺利开展。当天,在网络上经过近2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不仅达成了调解协议,还纷纷点赞“在线调解”这一举措,对该院诉调对接的工作效率、调解员的专业能力和调解技巧予以高度赞扬。我院通过引入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诉前调解,充分满足当事人高效省时、专业中立解决纠纷的愿望,而“在线调解”这一创新举措进一步拓宽了与当事人沟通的渠道,节约了时间和精力,让当事人切切实实感到了纠纷调处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