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苏州中院、嘉兴中院、马鞍山中院联合召开贯彻落实人民法院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第二次联席会议部署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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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贯彻落实最高法院部署要求,持续深化长三角地区司法协作,推进区域内适法统一,6月8日上午,我院与苏州中院、嘉兴中院、马鞍山中院共同召开贯彻落实人民法院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第二次联席会议部署推进会。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郭伟清,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嘉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涂冬山,马鞍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高锐出席并讲话,四地中院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基层法院负责人参加。会上,四地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围绕增进区域协作,构建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等作交流发言。在讲话中,蔡绍刚院长指出,四地中院要高度重视区域法律统一适用工作,共同建好用好跨域审判资源协同应用平台,切实加强典型案例研究发布工作,进一步完善跨域司法协作机制,推动长三角司法一体化发展。涂冬山院长指出,四地中院要聚焦更高站位、更实成效、更强力度,全面增强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司法的使命担当,科学谋划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司法的各项举措,扎实构建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司法的组织体系。高锐院长指出,四地中院要携手共进,在尽职尽责中拓展跨域合作,在会商会诊中统一裁判标准,在共建共享中提升司法水平,共同推进长三角地区法律适用统一。郭伟清院长指出,四地中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把法院工作放到大局中谋划推进。坚持综合施策,提升法律适用统一效能,将“公正与效率”的要求落到实处。巩固协作成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党建协作、诉源治理、协同育才,实现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协作联动。(文:研究室/图:夏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