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伟清院长赴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主题教育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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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上海市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工作,院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组长、院党组书记、院长郭伟清围绕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主题赴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专题调研,院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副院长蒋浩、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商事庭、研究室等部门相关同志参加调研。
  本次调研活动的筹备阶段,立案庭、研究室围绕以豫园集团为代表的老字号企业现状,结合我院主题教育调研主题及检视整改问题拟定调研提纲,充分挖掘后疫情时代老字号国营企业对营商环境建设的建议与需求,引导规范新型交易模式。座谈会上,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轮值首席风控管王瑾介绍了当前老字号企业的发展现状与纠纷类型,并表示老字号权利构成多元且分散,容易引发纠纷,且可能导致各方发展都受到抑制的结果,希望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方式,促进矛盾化解,实现各商业主体间的共赢。豫园集团董事长黄震也表示,集团目前的发展现状亟需法律护航,包括对老字号的保护、老字号发展和创新方面的法律支持以及集团一线企业涉诉问题的化解等,希望日后有渠道可以更多了解上述法律知识和相关资讯,促进企业快速解决问题和纠纷。
  院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组长、院党组书记、院长郭伟清在座谈会上围绕司法服务保障上海老字号企业发展,推动法院在城市文化传承中发挥更大作用提出三点意见:一是依法平等保护企业权益,助力构建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立足司法审判职能,通过公正裁判树立和保护市场行为中的契约精神、诚信原则,确立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规则。二是坚持引导企业规范创新,助力企业加强合规风险防控。面对当前数字经济发展、商业模式创新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对有关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公司治理、企业投融资等商事纠纷的前瞻性分析,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进一步深化对技术与商业融合领域法律纠纷的研判,形成更多更有价值的司法建议、司法裁判,为助力上海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规则支持。三是促进企业纠纷源头化解、高效化解,助力企业将更多精力投入发展之中。坚持“每个案件就是营商环境”的意识,在案件审理中坚持既好又快,坚决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避免“程序空转、拖沓冗长”。我院将深化推进能动司法完善民商事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围绕“公正与效率”加强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助力市场主体轻装上阵。
  在此次主题教育调研活动中,我院坚持贯彻一切从实际出发,听真话、察实情,广泛收集上海老字号企业的营商环境建设意见,推动我院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基层治理的深度融合,探索形成司法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至正”经验。下一步,研究室将汇总整理历次调研活动收集的意见建议与情况反馈,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并积极实现调研成果转化,推动上海建设成为国内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文:研究室/图:夏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