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在我院召开“轻伤害犯罪案件”专题调研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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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9日上午,最高法院在我院召开“轻伤害犯罪案件”专题调研座谈会。最高法院刑三庭副庭长陈学勇主持会议并讲话,我院审委会专职委员余剑出席并致辞。最高法院刑三庭有关同志,山西、安徽、湖南、广西、海南、贵州六省高院及部分中院代表,上海市高院、上海一中院、部分基层法院及我院代表等40余人参加。会上,各地法院代表分别汇报了轻伤害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和经验举措,着重就案件办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围绕司法理念更新、严格依法办案、矛盾纠纷化解、审判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完善等方面,对提升办案质效、强化诉源治理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建议。最高法院刑三庭陈学勇副庭长表示,此次专题调研座谈是落实张军院长批示要求和最高法院司法审判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议纪要精神的具体行动。各地法院结合审判实践,深入分析总结,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最高法院刑三庭将认真梳理研究,吸纳合理建议,加强调研指导。陈学勇副庭长强调:一要牢固树立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实到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二要准确适用法律,严把入罪关。三要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刑罚效果。四要规范量刑(包括量刑建议),确保量刑适当。五要加大司法救助和矛盾化解调解工作力度,促进服判息诉。六要加强诉源治理,真正把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实处。(文:刑庭 图:夏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