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自动洗车机更新改造项目)

采购公告(自动洗车机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自动洗车机更新改造项目
采购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567
采购单位联系人:潘先锋   021-56700000-62326\18117280135
参与单位可于递交响应文件时间范围内至现场实地勘察测算
 
一、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概况、基本要求
1、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自动洗车机更新改造项目;
2、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5万元;
3、采购内容:自动洗车机项目更新改造,所需要材料设备可现场实地勘察测算;
4、对旧自动洗车机系统的设备拆除搬运至指定地点,新的自动洗车机系统的设备安装、调试等;
5、建设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567号;
6、施工工期:15天;
7、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8、支付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9、工程设备质保期\保修明确;
10、设备适合现场环境条件。
二、递交响应文件与综合比选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3月31日上午9时至2020年4月6日下午17时;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567号3楼;
3、综合比选时间:2020年4月7日上午10时;
4、综合比选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567号3楼;
5、综合比选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方式
三、资格与要求
1、参与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响应文件提交正、副本各一份,响应文件应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本金、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报价书、分项报价表、服务承诺、联系方式及其他、附件(包括单位营业执照和执业资质证明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凡复印件须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