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年度报告(2021年)

 

 

目   录

 

前言

一、坚持党的引领,政治建设全面加强

二、坚持公正司法,审执工作不断进步

三、坚持主动作为,服务大局成效明显

四、坚持创新驱动,司法改革走深走实

五、坚持正风肃纪,教育整顿成果丰硕

 

 

 

 


 

 

前   言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院在市高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法院为战略牵引,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各项工作稳中有进。


 

一、坚持党的引领,政治建设全面加强

以庆祝建党一百周年为契机,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一)全面加强政治机关建设

重视党组自身建设,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重一大”制度等重点,制定完善39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首学”制度,把学深悟透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党组班子成员联系点等制度,全年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深入联系点指导20余次。

(二)精心组织党史学习教育

按照“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组织党员干警认真研读必学书目,邀请专家学者来院作专题授课,分层分批开展政治轮训。党组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支部书记人人讲党课,以上率下,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效。开展专职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党务干部能力水平,提升党建工作质效。组织主题宣讲、参观红色基地、联组联学等系列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三)持续强化机关党的建设

加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建设,优化智慧党建社区平台,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鼓励庭室党建活动创新,我院获评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优秀组织奖”。汇聚青年活力,贡献青春力量,机关团委获评“上海市市级机关先进基层团组织”。先后受理并及时处置8起侵害法官权益事件,切实保障干警依法履职。设立“上海安慈基金会至正·专项基金”,有力维护干警权益。用心用情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坚持“冬送温暖”“夏送清凉”,走访慰问640余人次。

(四)不断提升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选人用人导向。着眼司法能力提升,举办“至正讲堂”“至正·审判实务”“民商事审判思维训练营”等活动。持续激发“至正学社”青年力量,助力法官助理能力提升。全院干警履职尽责,敢于担当,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刑事审判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卢薇薇同志荣获“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袁婷同志荣获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称号。

(五)创新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举办纪念建党百年系列活动,组织百名干警手抄百封革命家书、拍摄红色家书微视频,其中《彭湃之青春》被龙华烈士纪念馆收藏,并在最高法院百年百场活动中播放展示。举办青年干警政治理论学习研讨会,开展“信仰的力量 至正的追求”主题党日等系列活动。组织“两优一先”评选表彰,为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周年”纪念章,评选“十佳共产党员”“十佳组织生活案例”。编印《身边的感动》第三辑,举办“学先进、筑忠诚、担使命”优秀法官事迹报告会,掀起向身边典型学习的热潮。打造全媒体传播体系,共组织各类报道230余篇,被各类媒体和自媒体转载5,740篇次,其中中央媒体112篇次。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海二中法院”阅读总人数达173万余次,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高。专研司法实务和法学应用的微信公众号“至正研究”成立一年来,关注用户超过1.8万余人,单篇文章最高阅读量2.2万余次,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等公众号转发300余次。官方微博荣获中央政法委第三届“四个一百”优秀微博账号、2021年度中国最具影响力政法新媒体。在“学习强国”等平台推出的42集《民法典》普法视频,总播放量1亿余次、点赞量63.5万余次。微电影《远方的孩子》荣获第八届“金法槌奖”一等奖、第十一届澳门国际微电影节最佳摄影奖金奖等奖项。

二、坚持公正司法,审执工作不断进步

2021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694件,较2020年上升8.47%;连同存案共审结24,696件,较2020年上升8.33%;存案1,783件,较2020年减少2件;结收比100.01%,圆满完成全年审判任务。3件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载,公报案例累60件,保持全国法院领先地位。连续4年荣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15篇案例分析在2021年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评选中获奖,其中一等奖1篇,二等奖8篇,三等奖3篇,优秀奖3篇,创建院以来历史最好水平。1篇裁判文书荣获第四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

 

 

12009年以来我院收、结、存案数走势图

 

 


2021年审结的各类案件中,按照审级划分,一审案件占6.16%,二审案件占63.77%,再审案件占0.42%。按照案由划分,民事案件占60.09%,刑事案件占6.05%,行政案件占4.21%,申诉审查再审案件占6.61%,国家赔偿案件占0.16%,执行案件占11.82%,非诉执行审查案件占0.66%,减刑假释案件占3.32%,其他案件占7.08%

22021年我院审结案件类型图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487件,同比上升2.55%;连同存案审结1,493件,同比上升2.61%。其中,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03件,同比上升4.04%;审结二审刑事案件1,384件,同比上升2.52%;审结再审刑事案件6件,与去年同期持平。

32021年我院审结二审刑事案件类型分布图

 

 


——重点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结“大渡河路金沙江路57伤交通事故案”等社会广泛关注案件。公开宣判陈建平走私、贩卖毒品上诉案,美国使、领馆人员参加旁听,彰显了我国严厉打击芬太尼类物质走私、贩卖的决心。依法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审结赵蓁虚假广告上诉等案件,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全年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0件,同比下降44.44%;判处罪犯17人,同比下降55.26%。审结一审抢劫、诈骗等侵财犯罪案件11件,同比下降47.62%;判处罪犯18人,同比下降40%。

——严厉惩处职务犯罪。审结王建才、穆矢等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审结一、二审职务犯罪案件7件,同比下降61.11%;判处罪犯11人,同比下降50%

——坚决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尤文凯集资诈骗案及王磊、宋付志集资诈骗案等案件。其中,阜兴非法集资案非法集资金额人民币(以下币种同)565亿余元,未兑付金额218亿余元;尤文凯集资诈骗案非法集资金额287亿余元,未兑付金额81亿余元;王磊、宋付志集资诈骗案非法集资金额90亿余元,未兑付金额31亿余元。

——妥善审理涉少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依法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妥善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上诉案等重大敏感案件。全年共审结一、二审涉少刑事案件32件,其中猥亵儿童案件13件,强奸案件7件,寻衅滋事案件2件,诈骗案件3件,强制猥亵、侮辱案件2件,虐待被监护、看护人案件2件,其他案件3件。

(二)深化民商事审判工作,依法保障民生权益

全面贯彻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更好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年新收一审、二审、再审民商事案件14,804件,同比上升5.69%;连同存案审结14,840件,同比上升5.98%;诉讼标的额共计165.82亿元,同比下降13.71%。其中,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796件,连同存案审结781件。

全年共受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9,921件,同比上升6.41%;连同存案审结9,978件,同比上升7.28%;诉讼标的额共计106.22亿元,同比下降31.66%。受理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866件,同比上升7.05%;连同存案审结854件,同比上升4.66%;诉讼标的额共计4.99亿元,同比上升23.76%。受理财产权属确认、人身损害、宅基地纠纷等权属、侵权案件4,017件,同比上升3.66%;连同存案审结4,008件,同比上升3.17%;诉讼标的额共计54.61亿元,同比上升66.88%

42021年我院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同期比较

 

 


——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依法审理教育、医疗、住房、婚姻家庭等领域矛盾纠纷案件,妥善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审结民法典施行后全市首例经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并登记居住权案件、首例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审结“为父奔丧被辞退”案,维护中华传统美德。审结吴声威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纠纷上诉案等案件,加强公民人格权保护。全年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177件,离婚纠纷案件408件,继承纠纷案件285件,分家析产纠纷案件52件,涉及赡养、抚养和扶养纠纷的案件64件,同居关系纠纷案件9件,婚约财产纠纷案件4件,探望权纠纷15件,收养关系纠纷6件,其他婚姻家庭纠纷11件。

52021年我院审结涉及民生类纠纷同期比较

 

 

——依法审理商事案件。加强国有资产保护,妥善审理涉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涉及总标的额17.3亿余元。审结全市首例司法确认先行调解协议效力的案件,涉及标的额2.4亿余元。共受理各类商事纠纷案件2,845件,同比上升25.22%;连同存案审结2,845件,同比上升25.22%

——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共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287件,同比下降1.37%。其中,审结涉外民商事一审案件55件,二审案件146件,再审案件1件。审结涉台案件25件,涉港案件56件,涉澳案件4件。

(三)推进行政审判工作,助力建设法治政府

服务城市更新,成立司法服务保障旧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为本市旧区改造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组织干警至“外滩城市更新巡回审判(调解)工作站”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推进旧改征收司法执行新机制落地见效,一审案件审理周期同比缩短近一个月,相关工作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贵玉批示肯定。常态化开展行政应诉“三合一”活动,黄浦区副区长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依托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共委托调解31件,成功化解24件。全年新收各类行政案件1,042件,同比上升10.97%;连同存案审结1,041件,同比上升11.82%。其中,审结一审行政案件638件,包括房屋征收类案件279件,行政复议类案件119件,其他城建类案件170件,劳动、社会保障类案件4件,资源类案件2件,交通类案件2件,其他案件62件;审结二审行政案件402件,包括城建类案件141件,公安类案件72件,劳动、社会保障类案件41件,交通类案件22,工商、税务、司法行政类案件21件,农业、卫生类案件9件,资源类案件8,其他案件88件。

 

6-12021年行政一审案件审结案件情况

 

 


6-22021年行政二审案件审结案件情况

 

 


 ()强化执行工作,及时兑现胜诉权益

执行方式不断优化,执行质效持续攀升,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执行终结率、实际执结率等8项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应用“集资诈骗案件被害人信息核对平台”,提高涉众型案件执行款发放效率。推进“赵富强涉黑案”涉案财产的权属甄别、处置工作,开辟快速处置通道,加快处置拍卖。审执联动,高效完成我院首例鲜活易腐货物的诉中拍卖交付。先后召开3场执行案款集中发放仪式,合计发放执行款4.81亿元。全年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3,630件,同比上升28.91%;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到位标的总额34.17亿余元。

7:我院首次执行案件类型同期比较

 

 


三、坚持主动作为,服务大局成效明显

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紧紧围绕大局、服务大局,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保障能力。

(一)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严格执行登记立案制,制定《关于重申严格执行登记立案制的若干意见》,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做好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办结国家信访局、市委巡视组等交办的信访积案374件,办结率95.41%,如期完成信访“百日攻坚”工作。做好司法救助工作,有效帮助权利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赔偿的当事人纾难解困,全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件,救助总金额近160万元。整合解纷资源,提高解纷能力,特邀调解员全年共主持调解民商事纠纷878件,成功521件,调解成功率59.3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优化完善诉讼服务软硬件建设,我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

(二)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重视司法保障营商环境的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建设。成立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向社会发布《企业法治营商提示手册》,在企业界、法律实务界引起热烈反响。与《人民司法》杂志社联合举办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第二届“至正杯”主题征文活动,顺利完成600余篇稿件的评审及获奖论文的发布工作。创新构建商事纠纷先行调解机制,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署商事纠纷先行调解合作备忘录,共建“调(仲)诉”一体化多元解纷新格局。

(三)助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

与苏州中院、嘉兴中院签署《加强长三角刑事审判一体化协作框架协议》《执行协作备忘录》等文件,推进重点领域执法司法联动协作与矛盾纠纷联动化解,逐步实现全面司法协作。联合开展长三角区域多元化解线上业务培训,共同举办司法实务中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研讨会,深入开展专业法官联席会议等实务交流活动,有效推进长三角地区法律适用统一。

四、坚持创新驱动,司法改革走深走实

高举司改先锋旗帜,持续向机制改革、科技变革、科学管理要效能。研究制定《新时代现代化法院建设规划(2021-2025)》,明确我院建成新时代现代化法院的任务书。“打造‘智能交互庭审’新模式 推动庭审实质化落地见效”荣获最高法院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

(一)优化审判监督管理机制

全面落实“五位一体”审判管理监督机制,推动形成权责明确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深度应用自主研发的审判监督管理(TMI)平台,通过对案件数据的全面汇总、精准分析、深度挖掘、综合运用,实现了审判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制定《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定》《关于专业法官会议工作的实施细则》,加强两类会议的审判管理和监督职能。编写《改发案件类案裁判要点通报》15期、《类案审判指引通报》1期,促进辖区适法统一。

(二)推动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

推动二审独任制扩大适用至全部民商事审判团队,相关经验入选最高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成效十大案例。制定《刑事案件简案快审标准化规程》,形成规范化、体系化的刑事案件简案快审工作机制。推广要素式审判,编发《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要素式审判指引》《征收利益分割纠纷要素化审判手册》等指引文件。

 

 

(三)加强智慧法院建设

持续优化无纸化办案流程,拓展无纸化办案新场景,先后制定《电子送达操作规程(试行)》,推广应用法律文书电子签发,探索EMS司法专递物流记录自动导入电子卷宗等新功能。建成智慧档案数字资源中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卓庆、市高院院长刘晓云共同揭牌。作为全国法院首个蓝光光盘数据库,以本地离线备份方式实现了全流程无纸化办案的数据闭环。无纸化办案的文书模板生成率、网上评议讨论率等数据走在全市法院前列。协同推进无纸化办案,先后会同市律协发出《关于倡导律师积极参与全流程无纸化诉讼的倡议书》,与黄浦区政府达成双向电子送达合作意向,与辖区司法局建立行政诉讼联系人制度。打造智慧执行品牌,制定《智慧执行建设纲要(2021-2025)》,对智慧执行建设作出前瞻性、战略性部署。编写《执行全流程办案节点工作规范》《执行文书数据采集标准》,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建成“智慧执行研发基地”,“智慧执行大脑”研发取得重要突破。中央第六督导组副组长杜万华高度评价我院的智慧执行工作,认为让人耳目一新、印象深刻,走在了全国法院前列。

五、坚持正风肃纪,教育整顿成果丰硕

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市高院关于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突出“四项任务”,紧盯“三个环节”,抓实“三项教育”,努力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一)强化学习教育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建立7项工作机制、“三个一小时”学习机制、“四查一通报”考核机制。院长带头为全院干警上专题党课,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16场次,教育覆盖率100%。竖起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承诺墙,全院483位干警签下承诺。举办家风助廉座谈会,向干警家属发送《家风建设倡议书》,引导干警注重家风建设。

(二)强化顽疾整治

落实“四看五清九查”及《深化彻底肃清流毒影响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全面排查选人用人情况、重大工程项目、重点案件,彻底肃清龚道安等人流毒影响。开展“顽瘴痼疾大调研、大起底”专项行动,梳理确定“4+13”顽瘴痼疾靶向整治内容。推进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共清理12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39件。推进“涉案款物专项清理处置行动”,发放代管款10.5亿元。推进建章立制,共制定、修订涵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正风肃纪机制等方面12项规章制度。

(三)强化司法为民

坚持开门搞整顿,召开4次座谈会,收集意见建议76条,确立18个项目69条举措,逐一予以解决。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工作“十项承诺”,相关经验被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刊载。招募32名由青年律师和高校学生组成的诉讼服务志愿者,为老年人等诉讼能力偏弱的群众提供驻点服务。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实践活动。组建“乔法官工作室”为民服务志愿者团队,深入共和新路街道25个居委会结对共建。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劳动纠纷实务问答》《征收补偿及利益分割相关法律问题解答》普法手册,以及“二中法官说离婚”系列普法短视频,获得社会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