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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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前 言

一、围绕审判质效,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二、聚焦司法公信,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三、落实科技强院,推动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

四、优化管理机制,适应法院工作发展要求

五、强化宗旨意识,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举措

六、坚持以人为本,打造高素质法官干警队伍

前 言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在过去的一年中,我院在市高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和上级法院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主线,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工作并巩固深化改革成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为上海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我院过去一年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成绩取得,是党的坚强领导、人大、政协有力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的结果,也凝聚着我院全体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为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深化司法公开的部署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院立足直辖市中级法院工作实际,决定第六次公开发布工作年度报告。

一、围绕审判质效,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中心工作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0293件,同比上升4.83%;连同存案审结20376件,同比上升7%,收案数、结案数创历史新高;存案2081件,同比下降3.84%;同期结案率(法定)为100.41%,同比增加2.04个百分点,较好地完成了审判任务。

在2015年审结的各类案件中,按照审级划分,一审案件占8.01%,二审案件占66.1%,再审案件占4.49%,其他案件占21.4%。

1、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严格落实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加大人权保障力度,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646件,连同存案审结1673件,同比分别下降1.67%和0.65%。其中,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34件,判处罪犯227人,同比分别下降11.84%和10.63%;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罪犯比例88.26%,同比下降7.91个百分点。审结二审刑事案件1534件,同比上升0.33%;审结再审刑事案件5件,同比减少2件。

 

——依法惩处严重刑事犯罪,保障平安上海建设。全年共审结一审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0件,判处罪犯51人,同比分别下降38.46%和45.74%。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4件,判处罪犯92人,同比分别下降8.47%和22.68%。审结一审抢劫、诈骗、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3件,判处罪犯27人,同比分别上升0.08%和58.82%。其中,审结抢劫案件6件,判处罪犯7人,同比分别持平和减少1人。

——依法惩处各类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共审结一审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8件,判处罪犯40人,其中审结骗税、制售假发票等经济犯罪案件10件,判处罪犯26人;合同诈骗犯罪案件8件,判处罪犯14人。

——依法惩处各类职务犯罪,推进反腐败斗争。共审结一、二审贪污、贿赂案件23件,同比上升43.75%;判处罪犯32人,同比上升60%。妥善审结原联华超市董事长王宗南挪用公款、受贿案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依法惩处涉少刑事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年共审结一、二审涉少刑事案件21件,其中涉少强奸案件4件,盗窃、抢劫案件6件,聚众斗殴1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案件2件,猥亵儿童案件1件,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案件1件,协助组织卖淫案件1件,寻衅滋事案件3件,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件2件。精心打造以“法润花季”为品牌的微信公众号、辖区青保微信群、法制微读物和法制微课堂等特色项目,少年庭被团市委等13个部门联合发文命名为2013-2014年度上海市“青少年维权岗”。

2、深化民商事审判工作。全面深化落实新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正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关系和谐稳定。全年共收一审、二审、再审民事案件12047件,连同存案审结12105件,同比分别上升8.37%和12.1%,诉讼标的额为201.33亿元,同比上升49.23%。其中,一审民事案件959件,连同存案审结1117件,同比分别下降24.78%和2.45%。

——继续加强商事审判工作。全年受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7661件,同比上升13.59%;连同存案审结7616件,同比上升16.35%;诉讼标的额为172.27亿元,同比上升65.29%。妥善审理光大“乌龙指”证券内幕交易责任纠纷系列案件,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妥善处理各类涉及民生案件。全年共受理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742件,连同存案审结757件,同比分别下降0.8%和上升6.62%。其中,审结涉及赡养、抚养和扶养纠纷案件222件,继承纠纷案件213件,离婚纠纷案件322件。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160件,同比下降11.40%。受理财产权属确认、人身损害、宅基地纠纷等权属、侵权案件3644件,连同存案审结3732件,同比分别上升0.5%和5.36%;诉讼标的额为22.39亿元,同比下降14.54%。

——积极开展涉房地产审判工作。共受理各类涉房地产纠纷3386件,连同存案审结3261件,同比分别上升22.37%和27.78%。其中,受理一审房地产案件52件,连同存案审结37件,同比分别上升100%和164.28%,涉案标的额为14.17亿元,同比上升105.36%。共受理各类二审房地产案件3311件,连同存案审结3197件,同比分别上升22.31%和27.52%,涉案标的额为18.92亿元,同比上升3.89%。共受理各类再审房地产案件23件,连同存案审结27件,同比分别下降28.12%和6.89%。

——持续做好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适应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成立的新形势,在做好知产老案清理工作的同时,坚持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不动摇,为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共受理各类民事、刑事、行政知识产权案件59件,连同存案审结164件,同比分别下降84.63%和59.2%。其中,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21件,同比下降65.91%;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1件,同比下降8.89%;审结知识产权行政案件2件,同比持平。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分别审结著作权案件13件,商标权案件19件,专利权案件56件,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12件,技术合同13件,其他民事知识产权案件8件。

——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共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247件,同比下降13.02%。其中,审结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52件,同比下降27.77%;二审涉外案件134件,同比下降15.72%;再审涉外案件2件,同比增加1件。审结涉台(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案件19件,同比下降13.63%;涉港(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案件37件,同比上升37.03%;涉澳(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案件3件,同比持平。

3、推进行政审判工作。深入学习新《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妥善应对新法施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460件,连同存案审结1423件,同比分别上升30.82%和26.71%。其中,一审案件428件,连同存案审结382件,同比分别上升140.45%和123.39%。二审案件1032件,连同存案审结1041件,同比分别上升10.14%和9.46%。推进行政案件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努力提高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的能力水平。全年共协调化解行政案件42件,和解撤诉率2.95 %。

4、强化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全年共受理各类初执案件910件,连同存案执结908件,同期执结率99.8%;初执存案32件;执行到位人民币44.14亿元,执行标的清偿率为66.69%,同比下降11.03个百分点。其中,执结诉讼类案件711件,占执结案件总数的78.3%。在诉讼类执行案件中,共执结刑事案件75件,同比下降21.8%;民事案件629件,同比上升14.99%;行政案件7件,同比增加1件。在非诉讼类执行案件中,共执结行政非诉审查案件3件,同比持平;仲裁类案件190件,同比下降34.93%;公证债权文书类案件3件,同比持平;司法协助1件,同比减少1件。

(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

——继续做好司法建议和审判白皮书工作。全年共发布司法建议33篇,有3篇司法建议被评为2014年度上海法院优秀司法建议。连续第五年编撰《年度工作报告》并在《上海法治报》全文刊登,全方位多角度公开我院工作情况。1篇审判白皮书被评为2014年度上海法院优秀审判白皮书。

——全力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定《关于落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的措施》,从四个方面、以26项做法具体落实律师执业活动的保障工作。

(三)倾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妥善化解涉诉信访矛盾,全面落实“五位一体”的信访接待制度,切实从源头上化解涉诉矛盾。全年共接待来访2091批3438人次,处理来信7274件,回复网上信访654条,回复“袁月全信箱”1249件,安排院长接待26批30人次。积极做好远程视频接访工作,共安排12名信访人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向最高法院依法表达诉求。

二、聚焦司法公信,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着力实现改革工作重心的“三个转变”,即从以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主向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全面落实推进转变,从以建章立制为主向着重抓好制度规范落地运行转变,从以抓试点探索为主向努力争取实质性收获转变。

(一)严格执行制度

落实合议庭及审委会运行、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案件质量评查等12项改革配套规定。入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均100%到办案一线,充实审判力量。拓宽法官助理来源渠道,与华东政法大学签订博士生司法研修助理、硕士生法院实习助理合作协议,从在读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实习助理。首批实习助理已在审判、调研工作中发挥作用。在2015年改革试点期间审结的16441件案件中,由合议庭评议后直接作出裁判的有16151件,占98.24%;2015年1-12月,我院院、庭领导参与办案数为3116件,较去年同期2242件,同比上升39%。首批任命的25位法官助理共参与了1769件案件的审判辅助工作。在上述16441件案件中,提交审委会讨论的为29件,占0.18%。

(二)重视外部评价

研究制定《第三方评价工作暂行规定》,委托华东理工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中心作为独立第三方,对我院法官“工作作风、职业道德”进行独立、全面、深入的评价。该中心向我院提交的《2015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工作作风、职业道德评价报告》中,经对各方面指标综合评分,总分为85.07分,表明我院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以后,法官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表现良好。举办“法院工作第三方评价机制”研讨会,汲取各方真知灼见,认真学习兄弟省市法院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推进多元化解

深化民商事案件“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工作模式,全力化解案多人少矛盾。全年办结二审速裁案件2046件,同比上升11.74%。速裁分流全院民商事案件占比为21.12%,同比增加2.24个百分点。培育柔性司法理念,推进庭审调解的劝解引导工作。全年开展劝解工作6138件,劝解工作开展率达98.95%;共有2457件民商事案件以调解、和解撤诉结案,调撤率为21.62%;共有23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以调解、和解撤诉结案,调撤率为57.5%。与市律协签署《关于律师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合作备忘录》,充分发挥律师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主动引入人民调解组织、行业协会、仲裁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诉讼纠纷化解,努力打造符合中级法院特点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三、落实科技强院,推动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

信息化建设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坚持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服务群众诉讼、服务法官干警,高位求进,因地制宜,确保信息技术真正成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支撑和手段,成为法官能力的组成部分。

(一)打造“C2J系统3.0+版”

开发“全快搜”系统,涵盖“法院信息”、“法律法规”、“案件数据”等六大数据库,集成全国法院系统相关信息数据4667万余条,系统响应达到毫秒级。完善“上海企业信息查询”功能,深化文书案例检索子系统,升级当事人关联案件查询子系统,确保信息提供更加精准、匹配。实现C2J使用终端向法庭和手机延伸覆盖,促进法官办案便捷化。

(二)升级远程审判系统

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升远程审判技术水平,并拓展服务范围。经与市监狱管理局合作,建成江苏的吴家洼、四岔河和本市的五角场、宝山等四家监狱远程审判系统并投入使用,切实提高减刑假释工作质效,加大双方政务信息数据传输的应用力度,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同时,继续推动远程审理工作,更好地方便群众诉讼,提高审判效率,全年共远程开庭审理197次。

(三)完成案号转换工作

积极推进人民法院工作标准化进程,根据最高法院有关要求,按照新的案号规则重新设计流程管理系统相关功能,基本完成新案号的转换工作。

(四)推出司改配套软件

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中增设入额法官工作情况、法官助理工作情况、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情况等模块,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现司改工作成果,也为全市法院应用推广提供了实践样本。

四、优化管理机制,适应法院工作发展要求

探索司法改革背景下的法院管理新模式,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创新审判管理机制

出台《关于强化法官主体地位、促进依法公正办案的十条意见》,营造“以法官为主体、以审判为中心”的工作氛围和履职环境。探索随机分案机制,逐步实现法官办案任务量的基本均衡。审判委员会下设疑难复杂案件指导督办联席会议,定期对疑难复杂案件予以指导督办。

(二)加大调研工作力度

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调研信息法宣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建立调研信息法宣工作联络员制度,探索调研工作项目化管理和司法研修制。民一庭、民二庭、民四庭各有一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载,至此我院被《公报》刊载的案例已达 45 件。行政庭审理的一起案件入选最高法院“人民法院2015年度十大经济行政典型案例”。围绕重点、亮点、特色工作深入挖掘信息,全面反映我院工作情况。共编发信息、简报、要情反映、每日情况等401条(篇),被市高院采用320条(篇)。及时反映我院司改工作的最新动态和重要举措,编发报送《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专报》42 期,被市高院录用33 条(篇)。精心打造局域网视频载体“二中新闻中心”,共制作“二中新闻”11期。抓好舆情引导工作,共推出微信48期,发布微博2600余条。办公室被评为“全国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三)深化后勤服务保障

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先后被有关部门命名为“上海市节水型机关”、“上海市节约用水示范单位”。办公室被授予2013至2015年度“上海市机关后勤服务先进集体”,是全市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也是连续第四次获此荣誉。我院还被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授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是全市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有序推进审判大楼维护及法庭改扩建等工程,打造良好办公环境。围绕审判第一要务,全力做好警务保障工作。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法警技能大训练活动,努力提高警务保障的能力水平。加强与闸北公安分局、共和新路派出所的沟通交流,推进联防联动工作,落实消防检查演练制度,确保法院安全。

五、强化宗旨意识,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举措

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适应司法改革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回应群众关切。

(一)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

将推动立案登记制与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紧密结合,针对行动不便的伤病患者、残疾人等提供预约立案或上门立案服务;与信息化建设工作紧密结合,探索以短信、微信、手机APP客户端等媒介向当事人推送案件登记、受理、诉讼费缴纳等立案有关信息。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除刑事、申请撤销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案件外,我院一审案件立案388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14.36%。其中,行政案件收案187件,同比增长211.67%。

(二)切实提高诉讼服务水平

对诉讼服务中心予以升级改建,分为导诉、登记立案、诉调对接和自助服务四个区域。精心维护“法律志愿服务窗口”、“法律援助窗口”等第三方公益平台,共接待群众913人次。做好12368诉讼服务平台工作,共接听处理来电1008件次。

(三)全面深化司法公开

统筹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对案件信息录入的检查力度,确保案件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全年进行网络庭审直播11次。完成裁判文书上网辅助软件的技术升级,实现对文书中应作技术处理部分的自动筛查和自动处理,提高了文书上网的质量和效率,裁判文书上网已达81223篇。在“二中执行网”中全面嵌入执行各环节工作进度和成效,最大程度实现执行信息公开。严格司法公开“四加一”工作举措常态化运作机制,一审案件陪审率为95.66%,二审案件开庭率为44.85%,申诉听证率为98.89%,裁判文书附录法律条文率为100%。

六、坚持以人为本,打造高素质法官干警队伍

站在新起点,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全面加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

(一)狠抓思想武装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年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法治建设的新思想、新论断、新部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使教育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动力。落实《关于做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改革宣传和舆论引导。制定《关于开展向“公正为民的好法官 敢于担当的好干部”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的实施意见》,举办“追·灯”二中院学习邹碧华精神交流会,引导全体干警学习、传承和实践好邹碧华精神。建立党组与干警代表“双月座谈”制度,先后三次分别邀请50岁以上干警、待入额法官和法院工作时间25年以上的干警共计50余人次参加座谈,听取干警意见和建议40余条,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30余条,充分保障干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优化队伍管理

制定《法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法官助理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促进法院队伍的职业化建设。继续深化党组巡察工作,组织对少年庭开展巡察。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提升党务干部在司法改革背景下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我的业绩是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弘扬时代楷模,争当‘办案(保障)之星’”评选活动,每日更新局域网“办案排行榜”,激发全体干警干事创业的工作激情。认真总结和宣扬身边人身边事,大力培养和树立身边先进典型,卢薇薇同志先后被评选为2015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和上海市市级机关先进人物,王万钧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

(三)深化文明创建

在市委、市高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和市文明办、市级机关工委、市高院的关心指导下,经过全院干警不懈努力,我院被中央文明委评为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在新一轮文明创建工作中,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以更高的历史站位、更足的创建热情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组织纪念建院二十周年系列活动,引导干警继承发扬建院以来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加强剧社、瑜伽等文体活动项目建设,进一步丰富干警文化生活,组织青年干警参加全市法院首届“plus演说”大赛并夺冠。加强老干部工作,传承二中院优良传统。开展以普法宣传、服务社会为主题的“学雷锋”、“社会公众开放日”等活动,组织法官走进社区、服务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与文化氛围。

(四)坚持反腐倡廉

研究制定《关于集中开展2015年度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的通知》,组织干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开展审务督察,加强对庭审活动、窗口服务、工作作风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健全案件廉政回访机制,认真落实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制度,全年共发送廉政监督卡14614份,回访案件2282件,回访当事人4247人次,未发现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继续推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我院被市委政法委确定为首批“上海市政法系统廉政文化示范点”。

 

二○一六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