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致梳理 耐心沟通

民三庭法官一举妥处四起关联诉讼

一批共四起关联劳动争议诉讼上诉至我院,经过主审法官谢亚琳同志的细心梳理,耐心沟通,上诉人主动履行一审判决、撤回上诉,该批案件最终得到妥善解决。

林洁、上海复医凯泽医疗保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医凯泽公司)、王苑、高翔系(2011)沪二中民三(民)终字第154、155、156、219号案件的当事人。林洁在复医凯泽公司工作期间,担任该公司在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尔公司)的驻场医疗服务负责人,代理复医凯泽公司与英特尔公司进行业务洽谈、合同订立等活动。林洁辞职后,进入泽如公司(后注销,由该公司股东王苑、高翔参加诉讼)工作。2008年4月至2008年6月期间,林洁向英特尔公司谎称复医凯泽公司将不再向其提供驻场服务,而由泽如公司继续提供服务,英特尔公司遂向泽如公司支付了人民币(以下币种同)205,555.43元。2008年7月23日,林洁向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投案自首,并退缴了上述费用。2008年7月23日,林洁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刑事拘留,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于2008年12月10日指控林洁犯挪用资金罪,提起公诉。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12月24日判决林洁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退缴的赃款发还被害单位。林洁未对该判决提出上诉。复医凯泽公司据此起诉称林洁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要求林洁、王苑、高翔三人赔偿相应损失。

此外,林洁在复医凯泽工作期间,因租住房屋,向复医凯泽公司借款1.3万元用于支付房租,复医凯泽公司亦提起诉讼要求返还。

与此同时,林洁另外提起两起诉讼,要求复医凯泽公司支付其工作期间拖欠工资以及业务提成等。

经过原审判决后,林洁与复医凯泽公司分别对上诉四起案件判决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

上述四起诉讼互相关联,诉讼请求错综复杂,既包括追索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纠纷,又包括借贷关系以及损害赔偿请求;且时间跨度较大,从2009年初延续至2010年底,中间又包括案件在处理期间产生的鉴定费用、审计费用等费用的分担,各方当事人对于责任承担以及金钱给付责任的分配分歧颇大,矛盾十分尖锐。

我庭交流法官谢亚琳同志受理后,感到这批案件相互关联,宜一并妥善处理。但是案件中责任承担、金钱给付的关系十分复杂,需要特别细致的梳理。谢法官经过仔细研究案情和原审判决后,邀请林洁、复医凯泽公司以及王苑和高翔的代理人来院谈话。在谈话过程中,谢法官对于原审判决中每一笔费用的承担、各种责任的分配向当事人各方进行了详细说明。面对谢法官精心准备的帐目明细、耐心负责的工作态度,林洁和复医凯泽公司深受感动,表示愿意撤回上诉,服从一审判决。经过对四件案件金钱给付数额计算折抵后,林洁当场履行了3600元的给付义务。至此该批关联案件得到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