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规范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工作,5月16日,“刑事涉案财物处置”专题研讨会在上海二中院举行。上海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伟清,上海高院原副院长黄祥青,最高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喻海松出席会议,上海二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余剑主持研讨会。 研讨会围绕“涉案财物的认定范围”“涉案财物的审理程序”“涉案财物适用善意取得的条件”“刑事追赃退赔与民事债权清偿的顺位关系”等4个专题进行,列举了8个问题和17个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来自最高法院,上海、江苏、四川等地高中级法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检二分院以及上海二中院辖区基层法院、上海市检二分院辖区基层检察院代表,高校专家学者,律师等共计60余人,就共同关切的刑事涉案财物疑难热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郭伟清表示,刑事涉案财物的处置尤其是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财物处置,不仅关系到诉讼各方合法权益的保护,更关系到司法公信力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上海二中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刑民协调原则、坚持完善协同配合机制、坚持能动履职理念,先后审理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案情重大的涉众型犯罪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攻坚克难、总结经验、建章立制,努力实现案件办理的“三个效果”统一。 郭伟清指出,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工作还面临一些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如涉案财物的认定范围不够明晰,违法所得的界定以及利用犯罪所得进行投资和经营所获收益的性质,学术界和实务界都存在不同观点。在刑民交织问题上,法律适用尚不统一,财物追缴与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尚不协调。涉案财物的分配顺位问题争议不断,退赔被害人损失与相关民事债权的保护与清偿在实践中做法不一。期待来自学术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畅所欲言,为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工作提供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指导,破解涉案财物处置难题,及时有效维护受损群众利益,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工作中落到实处。 黄祥青在总结点评中指出,“至正·审判实务”研讨会是上海二中院持续推动主责主业、提升审判质效和加大人才培养的重要抓手。今天研讨的4个专题是实务中非常棘手,尚未形成共识和规则的问题。对于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应当秉持基本的处理路径和思路,不仅要考虑法律的价值、原则,而且要考虑实操可能性,树立创造性思维,以形成处理这类问题的初步解决方案。 喻海松在总结点评中肯定了本次研讨会取得的丰硕成果,并结合开展涉案财物处置调研的背景和工作要求,对4个专题进行了归纳总结。同时指出,既要加强理论研究,也要积极探索实践,既要关注实体问题,也要注重程序保障,期待上海法院继续为破解涉案财物处置难题贡献实践智慧和力量。( 文:刑庭 图:夏佳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