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3日,我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部分内容。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寅飞领学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审委会专职委员王安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及第三编“附则”。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新,少年家事庭庭长顾慧忠,申监庭庭长徐军围绕“遵守党的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主题开展研讨交流。党组书记、院长郭伟清主持会议并讲话。 郭伟清院长在讲话中指出,一是要恪尽职守,严明党的工作纪律。党的工作纪律涵盖了责任担当、履职用权、作风优良、保密安全等内容,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严守工作纪律,就要注重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聚焦问题、知难而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履好职、尽好责。《条例》旨在倡导党员干部敢于斗争、勇于担当,用知重负重、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为党尽责、为民服务。党的二十大强调,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自觉摒弃和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工作中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下功夫,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取信于民,推进事业发展。二是修身砺德,遵守党的生活纪律。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遵守的言行规范,涉及党员干部的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方面,关系党的作风形象,更是我们法院干警不可疏忽的日常戒律。只有深刻认识司法腐败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我们才能不越雷池,做到洁身自好,保护自己。党员干部要坚持把生活纪律挺在前面、落实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坚持工作向高标准看齐、生活向低标准看齐,始终保持艰苦朴素、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党员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作风的重要体现,要以反面典型为戒,经常对照生活纪律标准,从严管好家属子女,教育引导他们安分守己、本分做人,过好家庭关、亲情关。三是学用结合,遵守纪律营造良好生态。当前,党纪学习教育不断向纵深推进,这就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求再对表、落实再强化,一鼓作气,长期长效整改。要做到以纪促学,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做到挺纪在前。要做到守土有责,把管住人与管住案、治好院,把评案和考人贯通起来,要把党的纪律融入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各环节。要做到带好队伍,立“明规矩”、破“潜规则”,维护好单位的政治生态。通过驰而不息抓“三个规定”填报落实,真正让社会公众感受到公平。(文:政治部 图:夏佳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