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倩华拒收当事人礼金赢得群众敬

我院申诉审查庭孟倩华法官拒收当事人赠送的礼金,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受到当事人赞扬。当事人曹某系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原告,因其未到庭参加原审诉讼,原审法院以其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为由,裁定案件按撤诉处理。曹某对原审裁定不服,向我院提出再审申请称,其因岳父去世、妻子患病需回山东老家照料,故无法到庭参加原审诉讼,当时其已向原审反映了此情况,并在事后递交了妻子的病历等材料说明原因,原审对此也作过接待笔录,现原审认定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存有不当,故请求再审。承办法官孟倩华在认真阅读了曹某的申请书后发现,本案受劳动争议案件十五日起诉期限的限制,曹某已无法通过再次起诉的方式获得权利救济,故对其提出的再审申请是否受理应审慎处理。为此,孟法官向曹某仔细了解案情,耐心释明法律,并要求曹某提供证据证明其申请再审的主张。曹某补齐相关证据材料后,又至我院申诉立案窗口要求再审申请立案,但在递交的申请材料中夹带了一个信封,里面装有数百元现金。孟法官发现后,马上向庭长忻贤麟汇报,并对曹某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且当场退回礼金。曹某当即承认了错误,对孟法官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深表感谢,并相信我院法官一定能秉公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