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族当事人顺利领取司法救助 来院感谢袁黎明法官为民族团结作贡献 近日,执行庭袁黎明法官在承办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执行案件的过程中,积极为申请执行人阿布都赛麦提·艾海提申请了司法救助金,阿布都赛麦提·艾海为此专程送来感谢信和锦旗,以表达对袁法官的感激之情。2006年5月4日,在本市长安西路做小生意的新疆维吾尔族人阿布都赛麦提·艾海提被某犯罪集团成员马明新、周多建等人持刀砍伤,经鉴定构成重伤。我院刑庭审理此案后,判处藏强等人死缓、无期徒刑等刑罚,并判决赔偿阿布都赛麦提·艾海提人民币14万余元。嗣后,阿布都赛麦提·艾海提向我院申请执行,因马明新等被执行人均无能力赔偿,执行难度较大。阿布都赛麦提·艾海提顿感 “我已走投无路”,情绪极为激动,声称自己之所以遇害以及不能顺利获得赔偿,均为汉族对少数民族的欺压和陷害,并扬言要报复社会。承办法官袁黎明接手本案后,不辞辛劳,数次与阿布都赛麦提·艾海提约谈,向他解释原因、说明情况,并明确告知法院一定会依法平等对待每一个申请执行人,逐步缓和了阿布都赛麦提·艾海提的抵触对立情绪。执行中,袁法官数次与我院刑庭、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联系沟通并多方调查,最终将9万元赔偿款执行到位。此外,考虑到阿布都赛麦提·艾海提已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等实际情况,袁法官又主动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由于当事人姓名较长且不常见,银行在依照其提供的帐号发放钱款时,信息录入有误被退回。于是,袁法官亲自赶往银行予以证明、核实,最终领得司法救助金5万元。对于袁法官的严谨执法、赤诚相助,阿布都赛麦提·艾海提十分感动,来信感谢说,“我是一个少数民族,在上海人生地不熟,袁法官给予我许多的帮助……感谢你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及为民族团结所作的贡献”。(执行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