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华应邀请走上全国检察大讲堂 法官不凡响展示二中风采获好评 6月10日,我院少年庭法官张华应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检查工作指导处的邀请,为“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联系点培训班”授课,授课主题为《少年抢劫、抢夺、寻衅滋事等罪名的认定》,来自全国各地检察院180余名检察官参加了这次培训。张华法官从2006-2010年度二中所辖法院判决的少年抢劫案件统计数据出发,比较了判决抢劫等罪名案件和罪名变更率等基本情况,认为实践中少年轻微暴力获取少量财物行为往往被以抢劫罪名判定,这些案件被害人往往无人身伤害,但法院罪名变更率为零,造成少年抢劫案定罪率虚高。张华法官并结合三十余年的办案经验,选择了若干典型案例,从少年犯罪动因和暴力程度等方面进行剖析,以区分少年抢劫、寻衅滋事等罪名的法律适用;提出在处理少年强索案件时,司法人员应查明犯罪动因、甄别暴力程度、把握发案时间、地点及团伙等特点,尽可能司法分流和区分案件的主从关系,同时对少年罪犯还应坚持相称原则、宽宥原则以及非监禁处遇原则,坚持主客观一致原则,准确定罪,综合判定。公安、检察、审判等司法机关应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采取相应对策,不以拘留、逮捕率,批捕、起诉率为工作指标,不以顾及关系而“消化”结案,从而可以解决上述罪名定罪的倒挂现象,以期回归到合理的区间。张华法官的精彩讲座,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及参训学员一致好评,称赞“二中院的法官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司法实务经验丰富,对检察机关更好地处理少年刑事案件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