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须知

(一)起诉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手续: 起诉应当向本院递交起诉状、有关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